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州管理部关于重灾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户籍关系在崇州的,可凭身份证、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凡符合提取条件,需要办理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于2008年6月2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到金带街门卫室或罗成处,学校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职工提取资料,办理提取业务,请相互转告,过时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州管理部关于重灾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户籍关系在崇州的,可凭身份证、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凡符合提取条件,需要办理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于2008年6月2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到金带街门卫室或罗成处,学校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职工提取资料,办理提取业务,请相互转告,过时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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