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地提高特种作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三级培训机构对其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核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受地矿局委托,为方便局属各单位及特种作业人员,我中心拟定于 2010年1月13日至1月22日在崇州市滨河路 四川机电技术学校(局培训中心) 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的条件与要求
1、 新取证培训对象:参加新取证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妨碍本工种操作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提供合格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
2、 复审对象:凡复审期在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之间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均可参加本次复审培训(含 复审换证培训)。
3、 报名应交资料:
(1)新取证培训人员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1份、 1寸免冠照片4张、体检表1份;
(2)复审培训人员提供 操作证正、副本及 体检表1份(复审换证人员还须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1份、 1寸免冠照片4张)。
二、培训费用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及考试收费的通知》(川价[2009]53号)和省安监局(川安监函[2009]75号)规定收费:
1、电工、焊工、高处作业: 新取证培训费用580元/人。
2、复审期内复审培训费280元/人。
3、复审换证培训费300元/人
(以上费用均含教材资料费、理论教学费、实操教学费、实操材料费、考核费、办证费)
4、住宿费:15元/人·天,用餐可在校内餐厅自由安排,费用自理。
三、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0年1月13日
培训时间:2010年1月14~22日
四、培训地点
崇州市滨河路 局培训中心(四川机电技术学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丽菊 李建华
联系电话:028-82181189 82181526
13982210685 13096368307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