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圆满结束

  我校近期在中职学生中开展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免学费工作已经圆满完成。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免学费工作的通知》(川教[2010]2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免费工作的实施方案”,经个人申请,各班班主任初审、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层层把关,最后认定陈自立等300名同学为免学费对像,并将免学费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内进了公示。

  在整个评审认定工作中,学校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证国家免学费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确保了国家惠民政策的实施。

(袁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