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崇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廉政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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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时21个月,我校圆满完成了总投资4776万元的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包括16090㎡的灾后维修加固项目,17587.97㎡的新建项目以及新建项目附属设施,教学设备图书采购、天然气改造、配电设施等。为了将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成为工程质量优质、干部廉洁优秀、管理规范优化的“三优工程”,我校曾于2009年7月8日与崇州市检察院就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门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座谈会,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为了总结灾后恢复重建经验,更好地推进以后工作,我校于2011年1月10与崇州市检察院联合召开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廉政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会。局纪委副书记李建民同志专程赴会对我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崇州市检察院靳副检察长以及预防办的领导一行在实地参观了整个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新购设备后,在校远程教室与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小组全体成员一起参加了总结会。

  总结会上校长林仕发同志在简要介绍我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资金情况,重建工作完成情况,着重阐述了重建工作圆满完成的十点具体做法:一是严格选拔好招标代理公司;二是严格审查招标文件;三是严格控制价格尤其是清单编制;四是严格把关投标单位资质;五是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六是阳光操作,所有项目集体决策;七是签订合同聘请有资质从业单位严格把关;八是严格过程控制;九是严格资金使用手续完备真实;十时加强监督,内部外部监督和群众监督同时进行。

  崇州市检察院靳副检察长对我校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以严谨的制度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我校在重建过程中狠抓廉政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工作可谓滴水不漏,非常有成效,是崇州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典范。

  本次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工期短,项目多,资金大,任务重,但是在上级主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崇州市检察院的亲历指导下,学校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这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为整个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